51吃瓜网

全国服务咨询热线:

18019766383

当前位置:首页  >  新闻中心  >  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

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

更新时间:2015-09-21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&苍产蝉辫;点击次数:3234

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

国务院办公厅对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

国办发明电〔2011〕45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根据国务院《对于修改&濒迟;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&驳迟;的决定》,为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1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  根据国务院《对于修改<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>的决定》,为便于各地区、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、交通运输、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,经国务院批准,现将2012年元旦、春节、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元旦: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2011年12月31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二、春节: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1日(星期六)、1月29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叁、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3月31日(星期六)、4月1日(星期日)上班。

四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28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五、端午节: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,共3天。

六、中秋节、国庆节: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
  节假日期间,各地区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
国务院办公厅    
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五日

全国统一服务电话

021-59788381

电子邮箱:shanghailanhao@163.com

公司地址:中国 上海 青浦区崧泽大道6688号

业务咨询微信